文丨路漫漫
坊间有闻,钱塘湖畔,有位女子姓朱,词赋才情堪比李清照。李清照“斜飞宝鸭衬香腮,眼波才动被人猜”。矜持得体;这位勇气可嘉,“娇痴不怕人猜,和衣睡倒人怀”。放诞得妙,均善于言情。这位借梅诉己,“湿云不渡溪桥冷,娥寒初破东风影。溪下水声长,一枝和月香”。这位可与易安居士齐名为宋词双姝的女子,不免挑起了时任平江府通判魏仲恭的兴趣。一番询问,有人说这位女子有失忠贞,也有人说她是位可怜人,却很少人和魏仲恭谈论她的诗词。魏仲恭叹觉可惜,一个女子有此底蕴,却被话本般的生平掩埋至深。于是,他费尽心力搜集女子作品,并为她辑刻了一本《断肠诗集》,引起了世人对她才华的关注。朱淑真,又号幽栖居士。后世诸多记载宣称她为市井民女,这种说法错得离谱。朱父身有官职,又好拾清玩。从她游赏家中庭院得出来的诗可知这般轻松自在的环境,宠得朱淑真早期的诗词,弥漫着明快的少女心性。柳垂新绿腻烟光,紫燕惺忪语画梁。——《春日杂书十首·其四》
这位闺秀终日得以望柳吟月,渐懂音律,工书画,善诗词。奈何双鬟初合,躲过了叛逆,躲过了不羁,始终躲不过一个简单的情字。那是一个才貌双全的的少年,最重要的是能与她有共同语言。恼烟撩露,留我须臾住。携手藕花湖上路,一霎黄梅细雨。娇痴不怕人猜,和衣睡倒人怀。最是分携时候,归来懒傍妆台。——《清平乐(夏日游湖)》
两人相约游湖,巧逢细雨,营造了幽清的环境,也给了朱淑真与青年难得的亲密机会。
刹那的激情,暗暗推了一把早已克制不住的朱淑真,主动拥抱青年,甚至枕于对方肩上。可朱淑真才不怕,这是她的少女初次体验,这是她想要做的,她青睐怀里这个面泛微红的青年。气氛暧昧,小女儿家的痴情蜜意,竟毫不掩饰,溢满了案板上的手稿。她愿将如中秋圆月样美满的情感,寄托于写给“萧郎”的万首诗篇中。有句话也不知道从何处兴起,还挺灵验。初恋大多都是无疾而终的。诚如朱淑真自己所言,她与少年再“白璧一双无玷缺”又能如何?门不当户不对,父母不认同,只不过是“吹箫归去又无缘”。中国旧社会的妇女,将一生的幸福,都寄望于爱情与婚姻。可偏偏古时女子,极少能自由选择前者;继而又只得接受后者,最终只得跌落婚姻的坟墓。早岁不幸,父母失审,不能择伉俪,乃嫁为市井民家妻。
这点被后来研究者反驳了,从众多诗中显明,朱淑真嫁的并非“市井”,而是位官吏。她好赋诗填词,他学问浅薄;她好风花雪月,他钟情仕途;她怡情傲物,他甘于庸俗。苍天不遂本愿,不许自己追求真正的爱情也就罢了,还要强制生长出,这么一枝无爱的连理。朱淑真的丈夫也不是完全不懂,那些诗词中的愁啊怨啊,令他很是气恼,简直就是在掉他的面子。官场之人,最丢不得的就是面子。他谴责朱淑真,让她有时间在那怨天怨地,不如好好做点女子该做的女红,守好自己的本分。朱淑真不甘示弱,你不是要面子吗,我就给你面子。立马甩了一首《自责》:女子弄文诚可罪,那堪咏月更吟风。磨穿铁砚非吾事,绣折金针却有功。
此诗看似是在自省,实则是暗怼自己丈夫迂腐,强烈抨击丈夫。
再加上其后丈夫另宠新欢,或携妾出差,只留淑真独守空闺,使得后者对这段婚姻全然失去了维持之意。
最后,落了个“宁可抱香枝上老,不随黄叶舞秋风”的残局。诗词集《断肠集》之所以能传颂于后世,最为人称赞,也是最引起读者争论的,就是那些幽怨缠绵、真挚感人,而一般妇女不敢道说的爱情诗篇。念的这鳏居的憔悴客,不可能是她拥有众多小妾的庸俗丈夫。
若说上首只是猜测,那么还有一首《元夜》,绝对可以说是朱淑真的自供:火树银花触目红,极天歌吹暖春风。新欢入手愁忙里,旧事经心忆梦中。但愿暂成人缱绻,不妨常任月朦胧。赏灯那得工夫醉,未必明年此会同。
诗中大写的“新欢”二字,便是众人实锤她红杏出墙的证据。
不仅如此,众人又从“旧事经心忆梦中”推测,墙外那位,说不好正是当年藕花湖边,那位才貌双全的初恋。
众所周知,要想搞成一段婚外恋,是要承受极大压力的。一方面,庸俗的官吏,为了自己面子以及各方关系,宁愿头上一片草原也不愿意休妻。另一方面,没有休夫这个说法,朱淑真只能顶着“不贞”的眼光。一边与初恋再续旧情,一边将所有的埋怨,痛恨,不甘,加注在一首首传颂于后世的闺怨诗中。几首露骨的诗词,朱淑真将她与情人的关系表现得极其明显。
是她在对这个不公平的社会证明,她仍然是当年那个,对真挚的爱情充满了渴望,并勇敢追求的女子。看到这,你以为前方所诉初恋大多是不可能的flag,要在此处被打破了吗?风光紧急。三月俄三十。拟欲留连计无及。绿野烟愁露泣。
倩谁寄语春宵。城头画鼓轻敲。缱绻临歧嘱付,来年早到梅梢。
如果不是那世俗封建,朱淑真也许真有可能“幽欢生座,天上人间满意”。但迫于现实,朱淑真与情人只能若即若离,患得患失的情感,使得她对夫家的怨恨再升一级。与情人之间有多浓情缠绵,婚姻的枷锁就挣得越紧,顿觉沉重。爱恨两相生,情理难两全。
也就在这个时期,朱淑真所做的诗词,达到了灵魂与情感融合的巅峰。她把自己的真挚、执着、一往情深,反复嗟叹于闺怨诗中。让我们今天再读到这些诗时,除了对佳作抱有十分赞叹,还能进一步窥探她的人生,她的爱,她的哭诉。这么明目张胆的婚外恋,终止于朱淑真四十岁左右,她被夫家限制了自由。见不到情人,感受不到爱;父母也痛斥她的行为玷污了家里的名声,不给予理解。其死也不能葬骨于地下,如青冢之可吊,并其诗为父母一火焚之。
虽然文中并未明言,但古时对安葬极为重视,以她的身份和背景,“其死也不能葬骨于地下”,没有一坯黄土供亲人吊唁。
她那些大胆坦率、自抒情怀的诗词,被坊间轻蔑地称为“红艳之词”,她本人也被称为“红艳诗人”。父母受不住这污言秽语,一把火将女儿的诗作全都烧了。余下佳作,也是在她死后,那些好奇刺探她生平的人,搜集其诗的抄录版作以作谈资。又或者是,遇到了如魏仲恭一样的伯乐,才幸好保存下来的。直到清朝,一本就词论词的书《词坛丛话》 ,才从词的层面,再次肯定了朱淑真的才赋:时至今日,经过多番探索,与公正的论断之后,文人墨客才纷纷给予了朱淑真应得的肯定与地位。她用磅礴有力的话语,对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腐朽观念,提出抗议;她为现代女子,挣脱枷锁,勇敢追求真爱,做出了榜样。漫漫以为,在不毁三观的情况下,勇敢追求,即是真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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